政策依據:
《松江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滬松府〔2017〕277號);
《松江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的操作細則》(滬松人社〔2018〕73號)。
政策要點:
鼓勵經營地在松江區的本市企業、社會團體、民辦非企業單位、個體經濟組織(包括社會團體、民辦非企業單位)招錄區級特殊群體,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(2017年1月1日以后簽訂),同時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并按時足額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,可申請一次性就業崗位補貼10000元/人。
適用對象:
招錄本市就業困難人員且具有本區戶籍、法定勞動年齡段內的刑滿釋放人員和戒毒康復人員的特殊就業群體(統稱區級特殊群體,下同),且經營地在松江區的本市企業、社會團體、民辦非企業單位、個體經濟組織(包括社會團體、民辦非企業單位)。
申辦流程:
1、街、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將在7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實性、一致性進行初審后上交松江區就業促進中心復核。
2、松江區就業促進中心收到申請材料后,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、一致性、真實性進行復核,并在《申請表》簽署審核意見后,提交松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批。
3、松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,并簽署審批意見。
4、審批通過后1個月內,補貼資金撥付到用人單位銀行帳戶。
申請材料:
申請補貼時提供下列材料:
1、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社會團體(民辦非企業單位)登記證書副本、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(五證合一除外)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;
2、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;
3、《用人單位吸納區級特殊群體補貼申請表》和《區級特殊群體就業崗位補貼申請名冊》;
4、用人單位與申請補貼對象簽訂的《勞動合同》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;
5、申請補貼對象的戶口簿(首頁與本人頁)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。
申報須知:
符合申請條件的用人單位,在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、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后,每季度1次集中向經營地所在街、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提出補貼申請。
用人單位應在與申請補貼對象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的6個月內提出補貼申請;逾期未提出申請的,視作自動放棄相應補貼。
主管部門:松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受理部門:松江區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
聯系電話:67848604
聯系方式詳見下表:
街鎮 |
地址 |
電話 |
岳陽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人民北路73弄1號 |
57716655 |
中山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茸梅路139號 |
57786257 |
永豐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倉華路623號 |
67814945 |
方松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文涵路733號 |
37021526 |
佘山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佘新路358號 |
57659148 |
泗涇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文化路298號 |
57611712 |
車墩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影視路28弄1號樓 |
57600328 |
新浜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新綠街398號 |
57892224 |
石湖蕩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學府路160號 |
57753525 |
新橋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新站路460號 |
57642626 |
洞涇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長興路622號 |
57672532 |
九亭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九新公路219號 |
57633103 |
小昆山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文翔路6000號 |
57761030 |
泖港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中南路35號 |
57861539 |
葉榭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強恕路158號 |
67800093 |
九里亭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淶坊路617號4樓 |
67890296 |
廣富林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|
人民北路3456號1號樓 |
37655605 |
開發區社會事業科 |
廣富林路4855弄107號206室 |
67754198 |